越南總理於2020年4月9日簽發決議,將提撥62兆越盾社會補助金,補助無薪休假之勞工,以及遭暫停勞動契約超過1個月之勞工,每人每月可獲180萬越盾補助金。
至於企業方面,為協助企業渡過難關,倘企業面臨資金短缺,可向銀行申請無抵押貸款以及零利息之優惠。
另一方面,民間企業申報年度稅收低於1億越盾及暫停營業1至4年之企業,每月將可獲得100萬越盾補助,但請領期間不超過3個月。
此外,針對遭強制終止合約、因條件不足而無法請領失業金、以及無合約之勞工,皆可獲取補助,自4月至6月每人每月100萬越盾。
對於「革命有功人員」先前享有每月補助以及社保者,每人每月可獲得50萬越盾;貧困家庭,每人每月可獲得25萬越盾,且一次請領3個月補助。
上述補助計畫將由越南勞動部指導全越各省市相關行政機構配合執行。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