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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長 吳坤正 Kevin
總幹事 賴奇見 Allen Lai
標題:越南政府為舒緩企業經營困難,擬採取若干租稅減免的措施 類別 : A06 (經貿法令) 資料來源:越南投資報電子報2014.9.10日報導 編輯單位: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E mail : hochiminh@moea.gov.tw 編輯日期:2014年9月10日 文號 : 商情本文: 越南財政部頃書面建議總理提報國會審議核准實施若干措施,以舒緩目前企業生產經營的因難及協助企業發展,其中建議提報審核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對於進口總價值在1,000億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1,246越盾)以上的投資計畫案,允許展延其進口屬於企業固定資產項下機器設備加值稅之繳交期最多為60天; 二、對屬於國家預算滯付的投資計畫案,允許展延其租稅繳交期最多為2年; 三、增列進駐新成立城市及郡縣轄屬工業區的企業,享受企業營所稅的優惠; 四、廢除廠商支付行銷、促銷、仲介傭金、接待訪賓、落成典禮、會議、協助行銷、直接協助生產經營活動費用設限的規定(謹註:目前規定該等支出的費用,僅可占企業獲准支出總費用之15%); 五、建議對若干對象減免個人所得稅、不予課徵賭場中獎個人的租稅; 六、對於面臨客觀困難且已繳交2014年度租稅的廠商,廢除其應繳交滯付罰款的規定;簡化關稅與稅務行政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