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墨西哥代表處經濟組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墨經字第1030000161號 速別:最速件 主旨:陳報墨媒體報導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鞋產品含重金屬事,敘如說明,敬請鑒察。 說明: 一、依據墨國El Economista經濟學人報本(103)年11月6日報導辦理。本組本年11月4日墨經字第10300001550號函計蒙鈞察。 二、該報導略以: (一)墨西哥Guanajuato州鞋業工業協會(CICEG)及墨國競爭技術創新中心(Clatec)自墨西哥銷售市場採購來自亞洲之鞋產品進行分析,發現自中國大陸、孟加拉及越南進口之鞋品含有包括鉛、鉻及水銀等重金屬。 (二)CICEG理事長Ysmael Lopez Garcia表示,該調查已進行二年,抽樣各式鞋產品,發現部份自亞洲進口之鞋品含影響健康之重金屬,墨國自美國或歐洲進口鞋品之重金屬含量(例如鉛)每百萬單位不超過100,但來自中國大陸、孟加拉及越南之部份鞋品重金屬(鉛)每百萬單位之含量甚至高達3,500。 (三)為避免墨政府認為墨製鞋業者係以非關稅障礙影響進口,Guanajuato州的製鞋產業,已將其對進口鞋之研究提交墨國衛生部,惟迄至目前為止,墨政府尚未對此有所回應。 三、經查,本案報導並未提及自台灣進口鞋品有重金屬問題,且墨政府尚未回應本案;本組將續密切注意本案之後續發展,隨時電陳鈞局。 正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副本: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國際合作處 |